北京互联网法院最近审结了一起关于AI生成图片著作权的案件,明确了AI生成图片的“作品”属性和使用者的“创作者”身份。这是我国首例关于AI“文生图”的著作权案例。
在这起案件中,原告使用AI生图工具Stable Diffusion生成了涉案图片,并在小红书平台发布。被告在百家号发布文章时使用了原告的涉案照片,但没有经过原告的许可。原告认为被告侵犯了其享有的署名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,要求被告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。
法院经审理认为,涉案图片符合作品的定义,属于作品。原告是涉案图片的作者,享有涉案图片的著作权。被告侵犯了原告享有的权利,应当承担侵权责任。最终,法院作出一审判决,要求被告赔礼道歉并赔偿原告500元。
这一案件的判决对于生成式AI引发的诸多著作权难题进行了有意义的探索,并提出了合理的解决方案。在全球范围内,这一判决都具有创新性,对于未来的司法实践和学术研究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。
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不断发展,AI生成的内容也越来越多。如何认定AI生成内容的著作权,如何平衡AI创作者和人类创作者之间的权益,成为了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。这起案件的判决为解决这些问题提供了一定的思路和借鉴。
我们期待未来看到更多类似的案例,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实践,为AI技术的发展和应用提供更加明确和可靠的指引和支持。